秦肃人生的三十多年,遇到过无数告白的对象。读书时递情书的,递小纸条的,送便当的,来这里开琴行以后也有不少女孩有事没事就在琴行门口晃晃,面颊含春地羞怯看着他。当然,这些都是含蓄的做法。也有不少热情的人当面告白,甚至献吻。
亚裔的身份让他在白种壮汉面前也显得瘦弱,于是也有男人明里暗里表示过好感。
但秦肃从没这样错愕过。
因为他对面的男人,不管从气质外表还是作风上来看,都不是能做出这样事儿的人!他们曾经见过吗?!一见钟情?开什么玩笑?!
但这会儿能露怯吗?
因为被告白而慌张到打翻水杯,简直丢死人了!
秦肃低下头敛下表情,扶正了杯子,又随手从小几下拿出一块棉布擦净了水渍,才又端起公式化的笑容:“不好意思,这位先生,我不喜欢男人。”
迟御觉得秦肃这样一副欲盖弥彰的样子十分可爱。
他的心理素质一向很好,对一个男人一见钟情也没什么挣扎。从小受到的教育告诉他,想要的就去拿,去抢,总能得到。于是他便顺着感觉直接来到了这个琴行,直接告白。
就连这个男人惊讶的样子,他也觉得可爱。
于是迟御压根就没管秦肃说了什么,只看着他因突如其来的告白而睁大了些许的黑眸,认真道:“我叫迟御,住在西边52号街区。”他抬腕看了一眼表,又道:“已经是午饭时间了,让我请你吃个饭?”
秦肃皱眉道:“先生,您的礼仪呢?”
对他告白的自说自话的男人,从外表上看真是一派温雅模样,气质出众,又同是亚裔。看在这个份上秦肃就生不起气来。更何况这个男人也有一张让人身心舒畅的脸,表情冷淡反而显得出尘。男人都是视觉生物。秦肃不止一次对示爱的男男女女冷言相对,这回却骂不出来。
迟御面露可惜:“好吧,是我的错。不知道秦先生明晚有时间吗?让我请你吃个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