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睁开一点蓝眼睛,瞟了一眼冯琴,细雨看它睁眼,十分开心,又摸了摸它的头:“我觉得白云这样很好,很可爱。”

冯琴:呵。

宋菲也有些担心,她总感觉白云被她们慢慢养成了……狗。

真的,宋菲有时看着白云,恍惚觉得自己养了一条哈士奇。

幸好它不拆家。

白云现在虽未完全成年,但已经有了养活自己的本事。除去在部落里卖萌讨东西吃,它还时常跟着大部队出去采野果。

狼鼻子灵敏,哪里野果成熟得早它立马闻出来,将大家的效率提高了不止一点半点,不少人夸它聪明。

而有一头狼跟着,大家在森林里行走也更加安全,白云就曾提前感知到树上有蛇,并嗷呜嗷呜大叫提醒众人危险。

自此,白云正式从团宠升级为整个部落的吉祥物。

白云慢慢长大,又临近冬天,大家接济的食物已不能填饱它的肚子,于是白云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打猎。

它现在已能叼着野兔让宋菲晚上加餐,待会要在米饭里包的肉,就是给白云的奖励。

随着时间流逝,米饭的清香弥漫开来,大家抽了抽鼻子,都有些不敢置信。

揭开木盖,正是一锅香喷喷的大米饭。宋菲用刚做的木勺舀了一勺,放凉吹吹,自己吃了一口,不生,正正好,很成功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