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页

那个导师是斯坦福大学的英文老师,是个华人,那个时候她有幸和对方合作,成为对方的学生之一,参加一场全国性的英文演讲比赛。那个导师风景一般的人生是她最钦佩的地方,曾在63个国家举行演讲,永远以最优雅最动人的英文传授她的观点和悟出来的哲理。

那段时间因为忙着比赛,经常和伙伴一起讨论,自然的和那位导师的相处也多了起来。

明遥在她比赛当天来了,姿态娴雅坐在台下,演讲完她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不喜欢你眼里有别的光存在。”

“哪有什么光?”

“你导师。”明遥一本正经给了自己一个眼神,示意自己看过去。

“你别胡说。”

明遥伸手悄悄搂着自己腰,用一种很认真的话语说,“你导师要上台演讲了。”

“嗯?有吗?在哪里?她不是不打算上去演讲吗?”

自己探出头往演讲台上看去,话音刚落,明遥就在她腰间的软肉上掐了一下,“你看,一说到你导师你就下意识去看她,你眼里都只有她了,有没有考虑过我这个女朋友的感受?”

“你是吃醋了吗?”

“嗯。”

后来她一直强调那是因为想要看导师的演讲风采,明遥才勉强放过自己。

可那个时候和现在是不一样的,但至于哪里不一样,顾筝又说不出来,一想到这女人又勾起自己曾经的回忆,就烦心得很,加上今晚演唱会的事,她就更加糟心了。

“它没了,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