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忘了,他的宠物不会说话。青年为难地看了看一边,最後男人说:“你写在我手上罢。”男人笑著,摊在手掌,亲切的举动是为了弥补自己一时的无礼。他可不想让刚捡回来的宠物讨厌。
男人是个善於掌握人心的人。尤其,微笑的时候,就像教堂里的神父一样,真诚而温和。
只是,他不是神父。
青年顿了顿,伸出食指。男人看著,那黝黑的手指,断裂的指甲。粗糙的触感,在手掌上游移片刻。
男人还记得,灯光映照下,那尖削的脸孔。还有,手掌传来的,微痒的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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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常想,他捡了个宝。
吃得不多,花得不多。安静、乖巧、会帮忙打扫地方,总是干干凈凈地,和当初捡到他时的邋遢模样完全不同。
男人一般都是在外头用餐,或是从家里吃了再到公寓去。至於宠物的食粮,男人给了他一张卡,离公寓不远有提款机。男人一向大方,也从来不会逼迫任何人。要是他的宠物想走,男人不会拦他。所以,男人从来没有想过,把那房里装满杂物的袋子扔了。
男人一开门,就闻到一股香味儿。
饭桌上,两道菜,上头洒了些肉碎。青年从厨房里头走了出来,瞧见男人,呆了呆。身上穿的是依旧是廉价的衬衫,长裤倒是新的,不过质料更是低劣。
男人不禁皱了皱眉头。
青年给男人盛了碗白饭。男人迟迟不动筷,青年有些不安地看著男人。俄而,又走入厨房。出来之後,手上的盘子有著一颗荷包蛋。放在男人眼前,尴尬笑了笑,在男人对面坐下。低头,小口地吃了起来。当然,只拣菜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