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当崔子墨等人再来捏他的脸时,他会非常不屑地以气势十足的一个“哼”字来表达自己的愤怒不满。
但他对考卿的印象却在逐渐变好,不仅是因为初舞台时他就觉得考卿又酷又拽,很有态度,更是因为考卿不像其他那些二十多岁的老男人一样,喜欢捏他的脸。所以他把比自己大三岁的考卿视作可以交流的同龄人,其他则统一划分为可怕的老男人。
那些老男人里,尤其以23岁的崔子墨最过分。
崔子墨这厮,淡眉细眼的,一开始看起来是个文文静静的娇贵公子,胆子贼小,但跟人混熟了之后就会暴露出多动症和怪蜀黍的本性。
每次一见到何之帆,不管离得有多远,崔子墨都能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奔而来,捏一捏何之帆腮帮子上的肉肉,摸摸何之帆的小脑壳,再心满意足地眯着眼睛离去。
何之帆曾当面质问崔子墨,为何有这样的怪癖?崔子墨恬不知耻地回答,何之帆圆脸圆眼的,长得太像家里养的那只金渐层了,吸猫瘾一上头,根本控制不住。
何之帆拳头硬了。
然而崔子墨又实在很会见好就收,逗完何之帆后就立刻摆出一副认真教学的姿态,还时不时掏出几袋海苔味小鱼干来投喂,以至于何之帆的毛还没来得及炸开就被捋顺了。
崔子墨指导起舞台表现来很有一套。
“这句歌词要表达的是一种洒脱不羁的感觉,你想像自己喝多了躺在大马路上撒酒疯的感觉,对对对,就是这种,上一次街能被人揍八回这种感觉。”
“这段情绪不对,略有伤感不用苦着脸,表情别给太多,看镜头的时候把它当成你前女友,虽然你们也不一定有。”
“你这表情显得太老实了,你不是在食堂喝奶,你是在酒吧蹦迪懂吗?摇头晃脑燥起来,把头当成大皮球,摇得越快胜利越近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