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川似笑非笑看着我,还是那副倦懒语气:“好啊。”
我挪开目光:“钱你放桌上就行,我去洗澡了。”
他叫住我:“你还没说你的名字。”
“夏泽。夏天的夏,沼泽的泽。”
洗完澡出来房子里不见半个人影,柜子抽屉都被打开,里面的物件无一不是被翻得乱七八糟,我所有的钱都被偷走了。
桌上泡面被随便扒拉了两口,旁边放着他“还”我的二十八块。
我坐下,狼吞虎咽扫光了他剩下的半碗泡面。
那晚我写完作业躺在床上,热得怎么也睡不着,辗转间突然想起今天还没问他名字。
也是后来,我用许多年的时间明白一个许多人都曾说过的道理:
路边开的野花不要采,路边捡的野狗不要往家里带。
-
再遇到梁川是一周以后,他有备而来。
我不知道自己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故意在教室捱到了和上周六出学校时一样的时间点,再度走过那条巷子时我才发觉,原来从第一次不告而别起,我就在期待着和他的重逢。
还是上次救下他的位置,梁川站在那里,穿了一件黑色的外套,戴着一顶鸭舌帽,双手插在衣兜里,全身只有下半张脸露在外面。我一声不吭路过他旁边,走出没半米远,他朝我吹了声口哨。
我自然没搭理,却也没意识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慢了下来,慢到我其实早就在心里算好了这样与他相隔的距离足以让他朝我的方向随便跨那么两步就能追上来。
事实上他也确实那么做了,甚至做得更为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