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枫屿还记得以前罗奇就皮笑肉不笑地嘲讽过他,说他就是生活过得太滋润了,所以忍不住犯贱,想给自己找点罪受。
当时谈枫屿还回骂他说“你又没对人动过真心,你懂个屁!”
现在想想,罗奇说得倒也没错啊!
谈枫屿真觉得自己那会儿真是被猪油蒙了心了,放着那么多帅气多金家世好的alpha不要,非要去贴杨晔的冷屁股,于是从小学以后就没怎么吃过苦的他就第一次尝到了爱情的苦,纯属闲得蛋疼没事给自己找事。
——并且还在三年之后重蹈覆辙。
这次要是再夹着尾巴逃了,那就真要被罗奇笑死了。
“……之前我也说了嘛,你是伤患。”谈枫屿还是用了之前用过的借口,“我总怕我不小心扯到你的伤口。况且我们之间的事你都忘记了,我也怕会唐突了你。”
杨晔听了,先是点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
“没关系的。”杨晔用手指轻轻点了点自己的脖子,“我在你身上做了标记,哪怕不记得了我也会认它。”
“……因为我了解自己,我不是一个会随便标记oga的人。”杨晔低声道,“对我而言,你一定很特别。”
……特别什么?特别可恨?
谈枫屿觉得失忆后的杨晔真是单纯得可爱,要是杨晔知道了自己是在什么情况下咬穿他的腺体的,恐怕就不会说出这种话了。
不过杨晔的话让谈枫屿意识到:杨晔之所以会乖乖地待在这里、听他的话也依靠他,恐怕并不是因为杨晔相信他,而是因为杨晔相信自己——杨晔相信自己是个极度理智的人,相信自己在oga身上留下的标记。
谈枫屿本以为人在失去记忆后会陷入一种恐慌无措的状态,但杨晔完全不是他以为的那样,反而冷静得有些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