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政厅出来,易天行坐车去了宪兵司令部。
而之前跟在后面的卡车却直接往回开。
带过来的几个混混,都成了尸体。
没办法,你要是在侦缉队的时候就交代,他还能和人家说说是被怂恿了啥的,讨个人情。
这都到了人家面前了,眼看活不了才交代,那也要看人家愿意不愿意放过你不是?
别说杀人不过头点地,那是你没有遭遇到!
在那官员看来,欺负家人,那和在他头上撒尿有什么区别?
众目睽睽之下,他的尊严被人踩地上了,这要是还能忍下,别人会怎么看他?
要是连混混都能欺负他们,那他们为了啥做汉奸?
有了这个事,他们刚好可以闹上去,争取一些权益!
好处要,尊严也不能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