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是小时候喜欢的玩具,大人不给买,等到了自己有经济能力的时候再买,意义就不一样了,兴许还觉得没什么意思。
“别人一直觉得我就是个纨绔子弟,光有一个聪明的脑子,仗着姓宋的身份在学校横行。以前不喜欢听别人这么说,现在想想,他们也没说错。小叔叔,我太喜欢你了,但是我又怕我配不上你。”宋易晟站在路灯下,手指轻轻摸了下沈淮书眼下的泪痣。
宋易晟很少露出这样的神色,自从认识以来,这个人从来是自大的。你或许可以把这种自大称为无知,称为轻狂,然而少年轻狂才是本色。
若是一步一步按照这个世界的规矩来,从小当一个无聊的大人,有什么意义?
沈淮书想要安慰他。
“我的论文快要发表了,可能下个月吧。你有自己的事业,有优秀的学历,我不想再原地踏步安于现状了,我想追上你一点,哪怕只有一点点。”
宋易晟捧住沈淮书的脸,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他,“我问了曾宇妃,原本她是让我晚一些再告诉你的,但我仔细又想了想,其实已经瞒你很久了。小叔叔,等下学期毕业,我就要去国外读研,大概率还会读博。你会支持我的,对吗?”
第41章
他能说什么呢?一个人有上进心是好事, 想要走更远的地方去进一步充实自己更是好事,难道要让他说不行,要让他凭借着喜欢二字把对方绑在这里吗?
沈淮书觉得自己做不到,他无法也不能让自己成为宋易晟的绊脚石。
可他也无法笑着说出好。
他想到那天的烟花, 又想到星期天的白玫瑰。
他觉得母亲去世后自己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人, 不会再被感情牵绊了,在苏暮舟告诉他这件事后, 一直到现在, 他脑子里其实已经想了很多遍, 他觉得宋易晟出国进修是件好事。
凭借宋氏如今的地位, 宋易晟有必要让自己的能力更具说服力, 要不然, 以后怎么服众?董事会那些人一个比一个精明, 巴不得看到他是个没本事的小纨绔。
沈淮书觉得自己不能用感情来拖累他。
他以为自己能够洒脱地说一句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