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当他微微打量他就知道了,他在元义的家。
尽管上次来是黑灯瞎火,但他还是一眼认出,不是记忆好,而是感觉,是在一起同居过365天的潜意识和第六感。
秦宇揉揉脑袋坐起来,一眼就看到了茶几上的字条,上面写着“餐桌上有醒酒汤,我女朋友煮的。”
没有一句多余的话,但却碍眼极了。
“女朋友”,对啊,他早就回归了正常人的生活,他有女朋友,以后会结婚生子,老有所依,如果忽略掉心脏的钝痛,这真是最美好的结果。
秦宇双手捂脸使劲搓了好几下,好像这样能让自己更认清现实。
沉闷地呼出一口气,他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
在北城的时候,他不停地工作工作,只为了不想起他,听说他有了女朋友,他觉得自己应该祝福他。
可当他真的跟他同处一个城市,他又开始蠢蠢欲动,直到再次见面,他又开始一次又一次地忽略那“女朋友”的存在,忘了自己的初心。
不该的,实在不该的,到如今,还得元义这个当事人来提醒自己。
“我有女朋友,你别越界。”
秦宇逃似的离开了,醒酒汤他没动,昨晚盖在身上的毛毯也叠的好好的放在沙发上,就像从来没有来过这里。
元义同酒吧的工作已经完成,他跟元义也再没有机会接触,刚好,一切都从这里结束。
元义好像又回到了之前的生活,定时定点上下班,平淡无奇。
如果不是偶尔孙染和彭致远会提到那个熟悉的人名,还有偶尔和肖旗的约饭,元义会以为十年后的相遇不过是自己的一场梦。
不过,这样很好。
下班回到家,元义照例去看书房的白兰花,还是很可人的样子,跟下面停车场里的雷克萨斯一样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