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融融的一只毛团子,还穿着小蜜蜂,身后尾椎的地方还有一根小绵刺。
……段池砚莫名感觉自己体会了一把纣王的快乐。
时野没想到段池砚那么上手,干脆老老实实地当个宠物任他摆布,一会儿给看软软的脚心肉球,一会儿翘起尾巴让他摸摸尾尖,一会儿把耳朵竖起来让他拍照。
呃,前辈吸狐的时候好像不太矜持。
直到段池砚的手意外摸到时野的肚子,小狐狸当即啾出声,跳落到地上。
段池砚这才想起,这不仅仅是小狐狸,还是时野。
宠物的衣服,一般为了方便都只到肚子处,再下一点可就……
小狐狸也意识到差点被袭击,迅速躲到身后的娃娃堆里,一溜烟地不见踪影。
段池砚轻咳,认真检讨自我,并且得出结论——喜欢毛绒绒的小狐狸。
很喜欢。
时野大概是害羞,段池砚坐在沙发上,看着那堆玩偶温声:“时野?”
最左边的小兔子动了一下,时野就藏在那后面。
“抱歉,你穿小蜜蜂太可爱了。”段池砚歉声说,“弄伤你了吗?”
回应是小兔子的缝隙里钻出一只大耳朵。
段池砚抿唇,猜测小狐狸喜欢听夸奖,所以偷偷地竖起耳朵。
“我不太会养宠物……不是说你是宠物,”段池砚靠到手腕上,有短暂的懊恼,“我可能不太能分得清出,陪你玩跟逗你玩的区别,如果弄疼你了很抱歉。”
另一只耳朵又钻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