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之墨终于考完了,凌飞还有两天。
这天下午凌飞还在考最后一科,林之墨一个人在书法室里苦思幂想要写一副什么内容的书法作品送给凌志和宋冠蕊。
宋冠蕊一再交代今天晚上回去吃饭,凌志也在,而且也知道了他们的事。
林之墨愁阿愁,他第一次去凌飞家,要送什么好?他问凌飞他们喜欢什么?凌飞哈哈大笑,“宝贝,什么也不用买,人去就好,如果非要送东西,那就写副字吧,我上次跟大美妞说了让你写副字给他们看看的,我爸爸还蛮喜欢中国传统文化的,不是附庸风雅那种喜欢。”
林之墨早上没有睡懒觉,去买了上好的生宣纸,拿出从家里带来了用惯了的一支北狼毫在纸上练着。
林之墨从小就学各种才艺,到了高中,因为没有太多业余时间,有些才艺就没再继续了,但是书法和古琴他是一直坚持到现在,因为他爸爸把这两个爱好遗传给了他。
林之墨在字帖上练了几个字,他有点嫌弃,看来这个书法还是要每天练的,虽然他参加了校书法社,但是写的时间还是太少。
恋爱让人玩物丧志啊!
林之墨练了好多个字,终于有点满意了,毕竟基础在那里。
写什么呢?吉祥话?有点讨好的意思;励志语?这不应该是晚辈送给长辈的;哲理诗?更不适合晚辈写给长辈的……
想了半天,还是按照自己喜好写吧,林之墨最喜欢的字体是行书,很长一段时间,他就只练行书。
他从书法室里找出一本王羲之的《兰亭序》摹本,上面有好多书法大师的临摹作品,随便翻开一篇来看看,林之墨并不打算临摹他们的作品,他只是怕自己忘了《兰亭序》内容,尽管他早就背得滚瓜烂熟了,他要用自己的“林氏”行书字体写。
林之墨比划着小心翼翼裁好生宣纸,小心翼翼铺好,提起狼毫,凝神聚气开始写了起来。
“永和九年,岁在睽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
差不多两个小时后,林之墨写完后简单落了款,盖上自己的印章,仔细检查这324个字中有没有错别字……还好没有。
接到凌飞的电话时候,作品墨迹也差不多干了,林之墨小心翼翼把它卷起来放进一个纸筒里。
凌飞来书法室接他的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