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李丽!
林青青忙的还没顾上和她算港岛之行的账,她又开始作妖!!
周卓眼底一片阴冷,像厉鬼一样令人不敢直视。
李丽,这次人赃俱获,你的死期到了。
……
一个月后……
由李丽纵火案牵扯出一桩大案,涉案人员非常广,达到上百人,毒蔓甚至伸到中央最高层。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由于李丽雇人纵火情节十分恶劣,惊动了市局,市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李丽和市里一位著名的民营企业家关系非常密切,这位企业家就是陈维高。
李丽之所以屡次这么猖狂,是因为她背靠陈维高。
据她交代,她常年和陈维高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从陈处获取大量财物。
而陈维高被彻查,连累到他名下的公司,审计人员发现,他近两年来偷税漏税竟高达五千万之多!
五千万在八十年代初,可以养活一个县的老百姓整整三年!
陈维高犯罪情节严重,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巧的是,办案人员在查陈维高的社会关系时,发现他妻子陆姗和中央一位高层同志有关联,是这位掌权官员的侄女。
这位高层不是别人,正是陆贤明。
陆贤明当初之所以扶持陈维高做事,是因为他觉得儿子不争气,万一将来自己从权力巅峰退下来,儿子该怎么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