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念啧啧唇,在谢景焕的手肘上一撞,“你就是这么教坏你弟弟妹妹的啊。”
谢樱嘻嘻一笑,“小嫂子,你们这是要去哪里啊?带上我带上我!我绝对会当一个称职的电灯泡的!”
骆念没意见,她倒是挺喜欢谢景焕这个活泼天真的妹妹的。
于是,两人行就变成了三人行。
谢景焕朋友的墓地是在B市的一个小县城。
三人下了飞机,又去了长途汽车站,坐了三个小时的大巴,才来到了县城。
天色已晚,便就近去了一家旅馆。
骆念和谢樱一间标间,谢景焕单独一个单人间。
虽然是个小县城,但是空气不错,刚住下,骆念就拉着谢景焕出来,想要在外面随便逛一逛。
谢樱今天身上例假,痛经正死去活来的,躺在床上抱着从旅馆老板娘那里借来的热水袋,吭吭唧唧的说:“我就不出去了。”
谢景焕在她脑门上弹了一下,“正好没你这么一个电灯泡。”
谢樱抱着热水袋:“哼哼,大哥你就是重色轻妹。”
谢景焕和骆念从旅馆里走出来,眯着眼睛感受着空气之中那种沁人心脾的味道,“你什么时候有这种小县城的朋友了?”
“一直都有。”
骆念倒是没想到,谢景焕这个从小就生活在C市上流圈子,受到高雅教育的熏陶,而后又出国的人,又怎么可能和这种小县城的人扯上关系呢。
谢景焕拉着骆念,在一条胡同里面走,“这里面有一家馄饨特别好吃,我记得你很喜欢吃馄饨。”
巷子里面有一些门面很小的店,谢景焕拉着她在一家招牌都褪色的店门前停了下来,推开门,直接走了进来。
虽然是一家老店,但是看起来很干净。
里面有两个人在吃饭,谢景焕去要了两份馄饨,骆念在厨房门口看着,侧边开了一个大窗口,能看到里面有一个中年妇女正在包馄饨,包的手势非常快,又快有准,几乎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就是一个馄饨包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