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原主的痴情人设和闷骚性格,他不可能对心爱的人这样直白的问话无动于衷,但更不可能大大方方地说“我还喜欢你“。
程煦酝酿了一会儿,还是转过身去,满眼泪光地看着许未名:“你不要自作多情。”
“那你为什么还把我们的戒指戴在无名指上?”
程煦顿时想翻白眼,早知道就算带着15%的OOC出门也不要戴戒指了。
夜色之中,许未名和他贴得很近,扶上他的袖子,拉过他的手背,皎白的月光映出那素圈戒指,冷冷地洒着光辉。
“我……我戴着它是要记住自己以前有多蠢!”程煦猛地抽回手,“我要走了……”
“是吗?那你走吧。”
许未名说着让他走,又轻轻拉住了他的手腕。程煦轻颤一下,僵在原地,脚上好像绑了千斤重的巨石,走不动,人却轻飘飘的,被许未名拖进怀里。
许未名笑道:“你明明不擅长喝酒,还要喝那么多?你看,喝醉了就打不过我了。”
程煦拼命挣扎着,可是怎么也挣不开,被迫抬起头,迎上了一个温暖的吻。
身体与灵魂的记忆不同,当一件事长久地成为习惯,身体就会像刻录机一样记下动作。程煦恍惚间还没适应接吻的感觉,却主动探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