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倩看着他消瘦的脸,夕阳中,轮廓清晰,光暗分明,“还是我来拿吧!”大病一场,好不容易痊愈,多加调养一下身体吧。
李裕才不要这份担心,“我好歹是男人吧?”
沈倩没再争论,去搬椅子。
全都收拾好,天色已黑,沈倩准备走的时候,被李裕喊住:“沈倩!”
李裕慌乱地跑到她面前,行过之处,路灯一一亮起,沈倩没明白他为什么喊那么响、跑那么急,借着昏黄的灯光,她看见了李裕的表情前所未有的认真。
“你还喜欢我吗?我知道,那封未署名的情书是你写的。”
沈倩当下被定在原地。
喜欢当真是世上最莫名其妙又无可奈何的事。刚升入高中那会儿,某次沈倩拿着一叠厚重的作业本,准备去教师办公室,没注意前面有名男生飞快地跑进教室,直接和他撞在一起。
她小心地摸了摸鼻梁,感觉骨头似乎碎了,“好痛。”
忽听身后传来一阵轻笑:“你怎么走路不看前面的?你的面部已经够扁平了吧,还想再平一点?”
可恶的李裕,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沈倩暗自腹诽,谁如果喜欢上他,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孰知自己就是那个倒霉蛋!心动突如其来,没有确切的信号。
可能是从那次期中考试开始,她忘了带尺子,恰好和她同一考场的李裕二话不说,折断了直尺,分了一半给她。沈倩受宠若惊地接过断尺,不由想其实他人还是不错的,就是嘴巴讨嫌了点。之前,他虽然打趣她塌鼻梁,但也帮她把散落一地的作业本捡起来,送到教师办公室。
“你个自恋狂!”沈倩哑然良久,突然歇斯底里地爆发:“明明认出来了,还装聋作哑!谁要喜欢你!我呸!”
她可以接受李裕认不出自己的字迹,因为本就没报太大的希望——喜欢的人恰好也在意自己是多么难得的事,但李裕那时分明认出来了,却连个答复也不屑于给她,事过境迁才提起,怎么,想看她尴尬、窘迫、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