脆脆鲨抓住关键词,“第二次?”他语气兴味地问,“那第一次是什么时候?”
她回想最开始小白劝她接下《电竞高手》的邀约时,她说的话,感觉当时的自己既武断又无知。
——我不喜欢打打杀杀的游戏。
——玩出来的是职业选手,没玩出来的叫不务正业。而且这种游戏容易上瘾。
存在即合理,任何东西都有它存在的意义,任何东西也都是双刃剑。
她的目光扫过原和,在梁一默身上停留,看着他的眼睛,说,“是在翔龙杯决赛的现场。”
“你去了?!”
“卧槽,小仙女你去看我们打比赛了?!”
脆脆鲨跟原和同时惊讶道。
她点点头,那时的她置身在热血的海洋里,耳边是观众们声嘶力竭的欢呼,台上无论是最终捧杯的曜日战队还是遗憾落败的月光战队,每一位选手都竭尽全力,为荣耀而战,游戏是他们的青春,胜利是他们的追求,坐在替补席上等待的日子,在比赛场上拼搏的日子,每一秒都是意义非凡的。
而她,太武断了,在缺乏了解的时候,就无知的定义了游戏,定义了他们。
反省完,贝咛捧着脸,眼里冒出小心心,“当时真的好喜欢默神的貂蝉,一点点血量,在五个敌人中间跳舞。”她嘻嘻嘻地笑,“比子龙哥哥七进七出更厉害。”
貂蝉有一款叫圣诞恋歌的皮肤,明明和吕布老爷是情侣,嘴里却亲密的叫着赵云,“子龙哥哥。”
每当游戏里有人选到这三个英雄的时候,玩家都喜欢说骚话。
曜日战队的队员们也是个中翘楚,尤其是七进七出……污里污气的。
从贝咛嘴里听到这句话,原和忍不住喷笑。目光揶揄的看着比赵子龙七进七出“更厉害”的梁一默。
她已经把衣服还给梁一默了,但他并没有穿回去,而是随意的搭在腿上,身上仍然只有一件简单的白色短袖,胳膊线条紧实有力,但因为很少见阳光,肤色是玉石白,在昏黄的光线里,泛着奶油光泽,有一种旖旎的力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