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个魏景山,不是去旅游!”齐麟放下手机,随手换上一件能够遮挡锁骨伤疤的衬衫,“我们现在要去一趟警局。”
时乐终于记起魏景山不是山而是人了,“魏景山啊,他被抓到了吗?”
“他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
“我也不清楚,小王没有在电话里面说。所以我们现在要赶快过去,问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齐麟拿起风衣,可是想到现在还没有这么冷,于是又把衬衫脱掉,换了一件t恤以及高领的运动外套,把拉链拉到最高。
时乐则自己在齐麟的衣柜里挑了一件低领的白色长袖卫衣,胸前印着一个小小的某富二代吃热狗的图片。
齐麟瞄了一眼,只见领子松松垮垮,好像随时会从肩膀滑落。
“不准穿这件,领子太低了。”齐麟皱着眉把时乐的领子往上拉了拉,然后从衣柜里给时乐换了一件红色的带帽卫衣。
红衣服白线头,喜气洋洋地和要过年了一样。
“干什么要穿成福娃一样?”时乐看着自己的衣服,莫名其妙。
“行了,快走吧。”齐麟看着时乐,高兴地一把搂住他,一直抱到门口关上门才松手。
不得不说,时乐的感觉还是很准的。一身鲜艳的红色加上时乐独特的混血长相,走到哪儿都是最显眼的存在。
下电梯时,楼上上夜班的人就一直盯着时乐看,隔壁屋刚跳完广场舞的大妈也一直看着时乐。
“小伙子,你现在去广场舞去晚啦,我们早上七点就开始跳了。”
原来是把他当作跳广场舞的了。
齐麟在角落憋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