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七章【真喝呀】

“串味儿了。”

乔治斯坦森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妮可看到他迷茫的样子,就不得已又开始解释了一下,这句华夏的俗语该怎么理解。

解释的理由和这位蒙娜丽莎餐厅总经理解释的方法其实差不多,归根究底一句话就是串味儿。

就是拿这个一战时期罗曼尼康帝红酒的软木塞儿,去喝别的红酒串味儿,拿这个软木塞当种子。种植出一片高产的粮食,这些高产的粮食就是那些普通红酒提升品质的产物。

这么一解释乔治斯坦森明白了,为什么这个软木塞的价值会这么高,因为它就是一颗种子,而且是一颗一战时期难得的极品种子。

他的价值为什么这么高,原因就在这呢?让两个人闻了一下软木塞上面带来的红酒的味道,只不过是品酒的第1步而已。

接下来餐厅总经理拿着这瓶红酒倒到了醒酒瓶子里面,红酒一倒下去的时候,在场的所有人,包括尼可和乔治斯坦森都不由得摇头惊叹呀。

红酒从瓶子里面倒到另外一个瓶子里面,就像是红色瀑布洒下来一样,颜色那叫一个深呀,一些宗教理解红酒红的像血一样代表耶稣的血液,这没错的确是像血一样红。

而且形成了一层瀑布刷刷刷的往下流,那颜色才叫漂亮呢,特别是在各种各样的灯光映衬之下,颜色更加的鲜艳而夺目。蒙娜丽莎餐厅的总经理一边往醒酒,瓶子里面倒红酒,一边摇头赞叹着说道。

“这么好的红酒,应该配最好的酒具,这只醒酒瓶子只不过是最普通的玻璃瓶而已,要是配上水晶的,那更加的漂亮。”

乔治斯坦森听到对方这么说,差点没一下子趴在桌子上,不就是一瓶红酒吗?不就是一瓶葡萄汁发酵而成的酒吗?至于这么讲究吗。

可他哪里知道这样的红酒的价值有多高?世界上才存在多少瓶这样的红酒啊,喝一瓶少一瓶。

要不是杨念中把一箱罗曼尼康帝存在蒙娜丽莎餐厅,就算是把这间餐厅卖了,他们也换不起两瓶这样品质的红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