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得及,”沈云淮朝宋以乐招了招手,“但我们不赶。”
宋以乐坐到沈云淮身前,后脑勺抵在他肩膀,问:“为什么呀?”
沈云淮的声音很快隐进吹风机的轰轰声,暖热的风和有力的指尖一同抚过湿漉漉的发梢,沈云淮的动作很轻,温柔却也细心地拨弄着他的头发,舒服得宋以乐一时之间睡意猛地袭来,却又想到梗在心头没听到的回答,硬是强迫自己睁开眼保持清醒。
宋以乐头发不久前刚修剪过,虽然短但发量多而厚,吹了有一会儿,沈云淮才关了吹风机。
“为什么我们不赶着去巴黎啊?” 宋以乐马上仰着头,用一种滑稽的姿势问沈云淮。
沈云淮不置可否“嗯”了一声,缓缓扯起了嘴角,笑了笑:“因为我们不去巴黎了,我们在这里,待到伯父身体再好些,”
说罢,他凑过去在呆愣着眨眼的宋以乐唇边落了一个吻。
“再郑重地见一次家长。”
第22章 野荀白麻花
仿佛打自宋以乐来了以后,宋爸爸的身体虽称不上痊愈健康,但也在一步一步往好的方面发展。记忆依然是断断续续的,偶尔会想起和宋以乐生活的点点滴滴,但却始终认不出待在他身边给他温布擦身子的就是他儿子;再后来不知怎么的恢复了食欲,也摘除了鼻胃管,能开始进食些流食食品了。
待在B市的这两个星期仿佛是弥补一家三口过去亏欠的时间,哪怕流逝的再也回不去,却也是弥足珍贵的。
宋以乐倒是也发觉了,沈云淮很是会讨长辈欢心的人,倒不如说他本就是如此八面玲珑,说起话来巧舌如簧面面俱到,以至于没有人会对他无故心生厌恶。宋爸爸到后来,张口唤得最多的,除了宋以乐,另外便是沈云淮了。
一口一个“云淮”的,叫得甚是不亦乐乎。
沈云淮和宋以乐在一起的第一个圣诞,是和宋家父母一块儿过的。大寒时节以后鲜少降雨,天气晴冷,入冬后沈云淮是真乐忠于把宋以乐裹得暖呼呼的,大衣外套一层又一层,活像个蝉宝宝的模样,若非如此他是不会让宋以乐出门的,只因宋芸当初闲聊时无心提起,宋以乐冬天容易感冒。
每每这种时候,宋以乐只能边抬着手任由沈云淮给他套上外套,边不满地嘟囔:“我真的一点都不冷。”
“有种冷,”沈云淮啄了一口他冻红的鼻尖,“叫你对象觉得你冷。”
由此,宋以乐便也不再做无谓的挣扎了。
他们在大众点评上找了家口碑相对好的蛋糕店,距离医院不远,店内的装修风格是当今正火红的INS简约风,门口的琉璃风铃折射着日光,透着七彩光影,如有穿堂风或是客人光临,会发出清脆悦耳的“丁玲”声。宋以乐最后在店员小姑娘的推荐下买了个四寸的巧克力蛋糕。
结帐的时候注意到柜台小姐用余光打量着两人挨在一块儿密不可分的肩膀,沈云淮倒是很坦然,朝她理所当然地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