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四九城混的,只有要些年头的基本上都打过交道,阿强记得这个昔日的石景山太岁,不过是四五年前了。
那个时候他们还都是一头黄毛手持砍刀的炮灰,分别隶属两个帮会。
战斗很惨烈,最后身上没挂彩的不多,正当所有人都一瘸一拐往后退去的时候,只有他们两人在街上对砍,到最后谁也奈何不了谁,两人打得几乎脱力,最后都瘫坐在了地上。
小耿记得很清楚:这个男人的刀很狠……
阿强也记得很清楚:这个家伙的刀很快!
两人从那件事以后又见了几次面,都是竭力的避免与对方交手,群殴的时候小心翼翼的避开老远。
像这种似敌似友的关系,很难说清。一半是忌惮,一半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大家都知道柿子拣软的捏,硬碰硬对双方都没好处。强者与强者之间,都有某种共同点,都带着强者的气势。
实力越是相近的人,越不容易打起来。双方交战中被打最惨的,往往是最弱或者最愣的。
“是你?”小耿立刻拦住了身后的手下:“你在这里当经理?”
真是倒霉带冒烟,这个家伙的实力他是知道的,在这个人管理的场子上找事碴架,自己还真是捞不到什么便宜。
很多人都会奇怪,有些混过的人在洗手不干之后,走到哪里还是有人给面子,甚至是一些没见过面的小字辈都会恭敬三分。
这是因为这些人认识的兄弟朋友甚至昔日的敌人现在都是大哥级人物了,街面上混的小朋友不是隶属这个就是那个的小弟,自然一论起辈分来都有点渊源。
阿强见了这个家伙也有点意外:“你小子,不是洗手不干,给大老板当司机去了吗?今个是怎么了?这是我的场子,我可不希望有人在这里捣乱!”
这个时候阿强却心里很踏实,因为他现在跟了最狠的潘红升,昔日的帮会什么的都弱爆了。
这种小混混级别的人物,就算昔日能跟他拼个旗鼓相当又怎么样?现在直接归他管理的保镖就有近百人,这些保镖个个是武艺精湛受过严格训练,比那些不入流的混混强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