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秉之急的跳脚,天知道他已经说得很直白了,只要他看一眼,把照片放大,但凡认识,都不难看出照片上的人是谁。
更何况……还是他昔日女朋友,两个人肯定熟的不能更熟,即使一个侧脸都能认出对方是谁。
若让伍允则知道这家伙是这样想他的,一定会回他一句“那是以前”。五年的时间,它长到足够改变一座城,更何况人。
楚秉之心知自己说他不过,也不再自讨没趣。他像一只战败的小雏鸡,孤单的站在那儿,垂头丧气,抿唇不语。
罢了罢了,连他哥在他这儿都讨不着任何好处的主儿,他这段位,更得再练几年才行。
他就不该自作主张多管那闲事儿。
可他,忍不住。
临走前,楚秉之还不忘留下最后一句:“泽哥,那地儿是佯城。”然后撒丫子跑路,生怕晚一秒就会经历暴风雨的考验。
看着他那落荒而逃的样子,伍允则不由笑了。
这小子,多大的人了,还像个没长大的孩子似的,他像这么大的时候都已经……
气氛霎时凝滞。
像他这么大……
二十三,他女朋友谈了都快四年。
四年的感情,抵不过人心突如其来的一变。
他也曾回想过,时隔多年他们再次见面会是什么样的场景,可每每回想至此,映入眼帘的就是那晚她满目的无情和冷漠。
原来女人真的可以变脸比翻书还快,那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体会,一次却足以让他铭记一生。
他下意识转动着自己左手小拇指上的戒指,这几乎成为他思考时必备的行为习惯。
原来她在佯城。
呵,怪不得……怪不得这些年来他打听不到任何有关她的任何消息。
那几个狗一直以来都认为他之所以打听关于她的消息,是因为心里放不下,意图寻找机会重新开始。
他们错了。
并不是想把人找回来重归于好,而是源自每个被抛弃过的人,心底无法放弃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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