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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

“送你了,留个念想!”费伦左手大拇指随意一弹,那不规则的硬壳子就飞向了阿牢。

脸上现出恐慌之色,阿牢手忙脚乱地接住了硬壳子。等把硬壳子藏在兜内,他才愕然发现手脚上的勒伤已经完全愈合了。

“哦对了。还有这瓶药,给你留着,‘地狱’发作的时候就服一粒,我包你药到病除!”费伦在桌上搁下一瓶不知名的药丸,随手推开舱门,走了出去。

阿牢恶狗抢食般扑到桌前。两手扼住那瓶药,仿佛得了什么天大的宝贝。激动过后,他拧开瓶盖一看,发现里面只有少少的三粒药,瞬间就像被兜头淋了盆凉水似的冷静下来,知道费伦对暗杀蒋洪这件事没多少耐性。给他的时间自然不会多。

想通这点后,阿牢的脸色瞬间变得狰狞起来,咬牙切齿道:“蒋——洪——”

不得不说的是,其实阿牢还是多少有一点想不通,因为凭费伦刚才那一阵显露的本事,想要摆弄蒋洪并不是太困难,可为什么还要辗转找上他去搞这个事情呢?

对于费伦的本事。阿牢毫不怀疑,毕竟那个硬壳子还在他口袋里,就算江湖传闻有什么化金粉之类的障眼法,但被渔网线绑过的四肢上如今连点勒痕都没有这总不会是假的吧?

从澳门来的这一路上,阿牢早就挣扎过不知多少回,渔网线虽未像后面的“地狱”一样勒烂他的皮肤,但勒出血痕总还是有的。可在费伦涂抹过那种药水后,眼下四肢肌肤已光洁如新,这就是证据、这就是神奇。

更重要的是,那番“地狱”滋味。阿牢这辈子只怕是忘不掉了,光回忆一下都觉恐怖,仅此一点就足够他为费伦卖命了。所以,费伦为什么不直接干掉蒋洪这件事,阿牢一时想不通就抛诸脑后不再去想了。

实际上。费伦让阿牢去暗杀蒋洪主要有三重考虑。

首先,自然是不在场证明。如今费伦在蔡江身边做事,这一点必须注意。不能不说的是,蔡江此人虽有点小争功的残念,但瑕不掩瑜,作为警察,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敏锐的办案直觉且嫉恶如仇。

费伦破案靠的是在轮回空间中积累的经验和身体本身的“五识”优势,视觉听觉嗅觉都强于常人数十倍,往往能在案发现场观察到第一手的线索。

而蔡江所拥有的办案直觉其实是一种由经验积累出来的联想力,虽然苦无证据,但在他的闪念中第一个联想到的人十有八九就是真凶,加上他嫉恶如仇的性格,一旦被咬上,那就是疯狗啊!

虽然费伦是从轮回世界归来,但还没有变态到“反人类反社会”,因此觉得还是为警察部留下蔡江这样的警察为好,但又不想让他咬上,自然需要一点点的不在场证据。

其次,虐蒋祺扬。一旦蒋洪身死,蒋祺扬还没上位的话,相信正兴想砍死蒋祺扬的人恐怕能从中环排到铜锣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