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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白种人的嘴里不知道叫着什么,抱头在地上打滚。

白蛛低声说道:“他在喊叫认输。”

季枫摇摇头:“这么快就认输了,刚才还表现的那么英勇?真是……”

白蛛说道:“西方人,尤其是美国人,最崇尚个人的勇武和英雄主义,所以他们这里才盛产各种小说和漫画里的超级英雄。但实际上,这些美国人却还是最怕死的,或者说,是最识时务的。”

季枫深以为然,美国人的确就是这样,他们崇尚个人勇武,崇尚英雄,也喜欢冒险。

但实际上,他们却更加注重个人的安危。

比如在战场上如果遇到那种特别危险的情况,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跟敌人拼命,而是举手投降。

或者,如果长官下达了什么极度危险的命令时,有很多军人甚至会拒绝执行命令。

这事儿如果放在华夏的军中,那简直是无法想象的。

华夏的军队,讲究的就是服从命令,所谓令出如山倒,便是如此。

由此也就能看出,美国人和华夏人最根本的区别,在于韧性。

这一点,在眼前这个白种人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他上来就被季少雷给击败了,顿时就知道自己不是季少雷的对手,为了避免受到更大的伤害,他便立刻投降。

也不知道是该说他识时务,还是该说他怕死。

“嘭!”

季少雷撩起一脚,踢在了那白种人的脑袋上,后者两眼一翻,瞬间昏死过去,叫声也是戛然而止。

做完这些,季少雷才在那白种人的身上蹭了蹭自己的皮鞋,然后又转头,把目光看向了最后一个黑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