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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伤势不能说很严重,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也绝不是能轻易承受得下来的。

子弹深入肌里并且对穿出体外,仅仅是隔着大腿骨掠过的弹道,大部分的肌肉群、血管和神经还是遭到了破坏。

如果是在战场上,一个士兵受到了这样的伤,起码已经丧失了行动能力。如果他足够勇悍的话,也只能靠爬行逃避到较为安全的掩体后马上治疗包扎。

可是林翰不需要治疗包扎,他只需要点时间。因为大章鱼的黑色分子细胞,早就赐予了他神奇的自愈能力。为了证明这门玄幻的自救神功,林翰甚至还在海滩边挥刀自残,实验了不下几十次。

不同的是,他当时并不是“怕疼”没敢继续再深度实验,而是怕不小心“测试”出事来。

老话说的好嘛,割谁的肉都不疼,唯独割自己的才疼。林翰也是常人心理,他不想冒风险拿自己的身体做赌注,无休止的实验下去。

现在看来,乔恺雄的夺命一枪,刚好给了他一个难得的检测机会。

而结果也确实让林翰吃惊不已。

飞芒在臂的情况下,自愈能力都不需要发动,几乎就是本能的在运行了。鲜血淋淋的伤口皮开肉绽,血流不止。可是在肉眼看得见的速度下,伤口处飞速的生出新的肌理肉芽,流出的血量也在慢慢减少,如同科幻电影里的镜头一样,只要是受损的组织部分都在发疯一样的愈合缩小。

枪伤无大碍!林翰马上得出了这个结论,心里面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自身的强势愈合能力,竟然能有如此不可思议般的表现,实在还是他始料未及的。有鉴于此,以后不管能不能伤敌还是次要的,想要做到自保或者全身而退,基本全无问题。

也就是说,无论敌人强大到什么程度,林翰与其交锋的话,都已先一步立于不败之地!

他观察伤势的变化速度,直觉意识到,就算是比这再严重的创伤,有如此强悍的自愈能力保驾护航,也一样可以化险为夷、转危为安。

林翰中枪、侧扑倒地,乔恺雄仓皇逃窜,这些事说来话长,其实在现场也就只是弹指一挥间而已。他忙于检查自己的患处,随即被看到的那一幕惊呆住,这都是接下来短短十几秒内的事。

可是危机接踵而来,不曾让他稍作缓歇。

一抹淡蓝色的刀光挟着极为惊人的风势突然间斜刺里砍至!刀未到,疾风甚至已经直扑面颊,有种阴冷悚惧,像是来自地狱般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