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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话越来越少,和大刀也缺乏沟通,在a酒吧里,是一个公认的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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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默是我唯一的朋友,我觉得这个人很青春,虽然比我还大两岁,但我显然更加苍老,开始并不说话,只是彼此相识,保持过了一年,地下室形形色色的外地人频繁的搬来搬去,才发现只有我和陈默固执的坚守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无形中更像是彼此依赖。后来我在无聊的时候看了一次陈默的演出,回来便和他合租在一起。成为朋友。

那一次演出让我记忆犹新。在北京四环外的一个破仓库里。临时搭了一个舞台,好事的人用塑布扯了一个横幅。歪歪扭扭的写了四个字,摇滚之家。

晚上十二点,人慢慢多了起来,似乎蜷伏在北京各个角落的摇滚少年都得到了消息,五颜六色的头发,脸上的钉,黑色的金属装。我夹杂在其中,轻易的被埋没。

没有人组织,自发的上台演出,于是在乱糟糟的环境中开始。

第一个乐队叫奇才。听说用的是主唱的名字。一个很低的胖子走上去,让人们大失所望,完全没有名字的气势,我并不是很了解摇滚,但通过他的打扮觉得应该是朋克的唱法,因为在胖子丑陋的光头上单单留了一个显眼的红色鸡冠。肥大的耳朵上还打着一排耀眼的红色耳钉,在低劣的灯光设施整个人看起来不伦不类。

这个家伙在话筒前扭捏了半天,说了一些类似与感谢大家前来捧场内地摇滚有望重燃的废话,要了一些掌声,才对后面点点头,鼓手起了前奏。

一片嘘声,大家同时听出是零点乐队的《爱不爱我》。

草你妈!零点乐队是摇滚么?

给老子滚。

换下个乐队!

胖子的歌还没唱完一半,就仓皇的下了台。

下面的演出也并不理想,嘻哈遭人排斥,朋克空有五光十色的打扮,重金属完全趋向于模仿,一些原创的民谣没有人气。捧场的人大多是来泄愤,竟然能问出枪花和枪炮与玫瑰谁的更有前途这样的问题。显然来此的目的不纯。很快便一群群的结队走出仓库。

这时候我看见又有四个人上了台。陈默拖着吉他站在话筒面前。

这真一个有意思的造型,睡裤,拖鞋,脏乱的长发,上面披着一件随意的大衣,一只手揉着眼睛,似乎刚刚在后台睡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