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样的浓厚和自由的学术范围,是不可能产生那么多领域的智者出来的。
今天负责面试的三个老师,崔正源都有一定的了解过。其中最让他重视和警戒的,就是校长劳伦斯萨默斯。
盖因这位除了是知名大学的校长和经济学家以外,还是一位政治人物。
他曾经在克林顿总统时期担任美国财政部的部长,并且后来还将在奥巴马总统的任职期间担任美国国家经济委员会的主任。
也就是说,他是美国总统的经济智囊,一举一动都能够让整个世界的经济跟着紧张的大人物。
“ok,年轻的小伙子,欢迎你选择我们哈佛大学。在我看来,你已经足够的优秀,当然如果成为我们哈佛的一员的话,将是我们双方的荣幸。”一上来,劳伦斯就喋喋不休地说起了起来。
“多谢校长阁下的夸赞,哈佛作为这个世界上最具有学术气息的院校,能够在这里向诸多先贤请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崔正源正襟危坐,用着标准的伦敦腔说道。
他的美式英语其实比英式英语更加流利,但是在这种场合,显然英式英语更能增强印象分。
而且他的说辞,恭维中不免带着一丝警惕和谨慎。
那是因为他看到在劳伦斯畅所欲言的时候,他身旁的两位的脸色始终冷冰冰的,并没有表现的多么热切。
联想到前世的这个时间段,劳伦斯就是因为大嘴巴胡言乱语,得罪了哈佛大学的大部分师生,最终被迫辞职的事情。
崔正源就在心里明确了一点,那就是今天这场面试,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和劳伦斯保持意见一致。
虽然对方现在还是哈佛的校长,但是两票对一票,只要争取到另外两位的认可,他还是百分之百会进入哈佛的。
果然,听到他纯正的英语发音和标准的如同教科书般的用词,三个面试官全都眼前一亮。
虽然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国,但是作为现代世界主流语言的发祥地,英式英语受到的追捧远远超过美式英语。
一般在美国,拥有一定的学术地位的人都喜欢装腔作势地使用英式英语来彰显自己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