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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货车上还剩下两辆黑色的摩托,炫酷车身,车把手高高的耸起,流线型的车身,仅仅摆在那便给人一种视觉的冲击力。

不用说,这两辆车自然是留给快刀孙和三彪杀人王的。

“呀妈呀!这车怎么看怎么爽。”谢三彪激动的挫着手,吩咐四个混混弄下来,嘴里不停的嚷着:“注意着点,别给我蹭掉漆,这可是唐团长亲自挑选的。上面有唐大哥亲笔的题字!”

“快看看写的什么?”

几个混混围在摩托车前,从油箱左侧找到一行利器划出的小篆:“飞鸟掠过的地方。”字体刚劲非凡。

“彪哥,下一句呢?”

“在刀哥的摩托车上,小心别给老刀弄坏了,他可宝贵着呢。”谢三彪大大咧咧的说。

混混麻利的将孙长霄的摩托车卸下来,从油箱上右侧找到另一行小篆:“就是我们的领土!”

短短十四个字,让人心中豪气顿生。谢三彪倒背着手,以一种成功人士的口吻说:“好好干,只要你们足够努力,也能够获得唐团长赐字的。”

众混混对唐团长的敬仰如滔滔江水一泻千里,能够得到他的器重已经成为终身奋斗是目标。

一个混混好奇问:“彪哥,唐团长骑的是什么摩托啊?怎么也没有看到?”

“咱团长肯定是开路虎坐宝马,怎么能骑这个呢。”

“依我看那,要是开着一辆坦克招摇过市那才叫威风……”混混越说越不靠谱。

大家讨论的十分热闹的时候,谢三彪耷拉着脸,不耐烦的挥手说:“散了!散了!唐团长有你们这么肤浅么?真是的!”头也不回到k厅里面,留下一群愕然的混混。

有细心的人发现,彪哥的旧摩托车不见了,好像前两天就被唐团长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