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路漫漫,他们能有彼此相伴,这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
相拥了一会儿,姜珩突然道:“夫人,那一年,父亲出征边关,想带着我一起,让我开始承担起作为姜家子孙的责任……”
那时的姜珩大概是反骨发作了,明明在习武这件事上十几年如一日,从不曾有过松懈,临到要让自己的一生所学发挥作用时,却是无论如何都不肯跟着父亲姜烨去往边关。
甚至,还在姜烨启程的前夕,孤身一人从姜家跑了出来。
那时姜家正因为姜烨要出征的事而忙碌不已,自然没能顾得上姜珩,倒也真的让他给跑出来了。
不过,纵是跑出来了,但姜珩也没有什么离家出走的经验,竟是什么都没带,包括银子。
不肯回家,自幼所学也让姜珩纵然有一身的武艺,也不会做偷鸡摸狗之事,因而一个长得极为俊秀的少年郎,倒是狠狠饿了几日,整个人不仅脏,还极为狼狈。
看起来,跟别的小乞丐似乎也没什么不同。
那一日,狼狈的少年郎从自己蜷缩着歇了一晚的屋檐下走出来,就见着自己这几日常常蹲着的巷子口,已经有人了。
那是一个衣着鲜亮的小姑娘,十二三的年纪,鲜嫩得仿如清晨时,犹带着露珠的一朵小花一般。
一看,就叫人知道,这小姑娘定是被娇宠着长大的。
不过,让少年姜珩最注目的,却不是小姑娘那娇俏的容貌,而是她手里捏着的那根火红的鞭子。
许是出于习武之人看到鞭子的亲切,少年郎也忘了自己现在有多狼狈,竟是将这陌生的小姑娘当成了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絮絮叨叨的就讲起了自己的父亲如何不讲道理,草草替自己定下了往后的人生路,非要让自己接掌家业,也不管自己到底喜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