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天,陆致远去了诊所。
“怎么样?阿成他们说你乐不思蜀,果真如此吗?”
何正峰老脸一红,嗫嚅道:“没没有的事。你你先出去,我打个招呼。”
陆致远哈哈大笑,扬长而去。
回到庙街,陆致远和何正峰与老王及阿东阿成等人告别后,拿了行李直接奔广播道。
陆致远回头看了看庙街,心里充满了感激,这里毕竟是自己的发家之地。
到了伟锦园的屋里,何正峰一看到电视机,就什么都不管不顾,屁股一坐,直到天黑。
晚上吃了饭后,他依旧坐在那里跟傻子一样,看到深夜,就连第二天的晨练他也缺席了。
此时无线电视台热播的《斗室》、《武则天》、《星河》、《一家之主》几部剧集,他更是一集不落、屁股不挪地追看。
这时候的电视都是黑白的,陆致远没有丝毫兴趣。
第三天早上,陆致远扯了何正峰的耳朵出来晨练。两人对了几招之后,何正峰惊讶地说道:“老板你最近碰到什么奇遇吗?怎么气力增长得这么快?”
说者无意,听者留心,陆致远看着自己的手,沉吟不语。
回到自己屋里,他拿出佛骨仔细端详。莫非这个才是自己的金手指?有了他之后,自己站桩练功都是进境很快,这才一月不到,自己突破到八极拳第三层已是指日可待。
如此看来,神僧佛骨确非凡品。
接下来的几天,陆致远一边关注股市行情一边写小说,时而也会拿起那把红棉吉他认真练习发声。
《诛仙剑》的大纲和细纲已经列好,开始进入正文。他写写停停,一天也只能写5000字,速度快不起来。
毕竟他不像很多港娱文里说的抄书,能够一字不落地默写出来。他完全是凭借记忆里的模糊印象以及大致段落在全新创作,本来主角的名字他都嫌不好听,后来想想才放弃改变。
再说了,用手写毕竟不如用键盘速度来得快。
这天下午,他写小说有点滞涩,干脆弹起吉他,唱起了那首《天才白痴》。
“寻梦一生,梦里不知光阴,年少春风得意,未知晚景孤凉。人生如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