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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又一声枪响,这一枪击中奔跑中的苍白狗王,一枪爆头。

群狗失首,狗群失去指挥,炸了窝似的,四下逃窜。

岑牧爬出沙坑,举刀做个手势,然后,驱动二阶速度,冲入狗群,一刀毙杀一条狗,而跑得最快的几条狗,没能逃离金的枪杀……

几分钟后,两人击毙了所有的鬣狗,十五只鬣狗,收获颇丰。

鬣狗属杂食生物,植物根茎、果实、小型蜥蜴、各类鸟蛋,甚至是落单的土狼都算它的食物,因此,它的血肉的质量比土狼还要好一些。

两人顾不上血腥味,一顿猛吸,直到吸饱为止,动物血液是他们目前唯一的水分来源,能喝多少喝多少。

一通畅饮,岑牧只觉得像是冲了一个冷水澡一般,清凉惬意。

爽!

他心里又生出那种奇妙的感觉,难道是吸血吸上瘾了?!这真是让人不心安啊!岑牧将这感觉埋到心里,等找到相对安全的环境,准备细细地咀嚼一番。

岑牧挑了几只大狗,剖开腹部,将它们的膀胱切了下来,挤干里边的尿液,顾不上这东西的腥臊味,将剩余的血液分别灌进几只膀胱中,两端系了起来,算是未来几天的水分储备。

然后,两人将鬣狗尸体收集到一起,开膛剖肚,将内脏全部丢弃,将肉块连同骨头切成等份大小,搁置了狗皮上曝晒,这将是他们两人未来几天的干粮。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岑牧将所有的狗皮剥下来,曝晒在阳光底下,将其中一条狗皮切成条状,作为绳索,将剩余的狗皮作一番简单的裁切,用绳索串联起来,勉强做了两件“特质皮衣”,这样一来,总算不用裸体在沙漠中穿行。

岑牧笑道:“金,那枪放空了,所以,这块狗王皮不能给你,挑选战利品,咱们要各凭本事。”

良性竞争是趋利的,金需要这样的氛围。

金顿时垂头丧气说:“好吧!我觉得那枪打得挺好,谁知道这狗王还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太诡异了!”

岑牧笑而不语,对于荒野生物的灵性,早已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