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好几年前,吴慵就开起了贸易公司,而且生意还过得去,再这样下去,吴四哥用不了几年,也能上岸了,就像萧雄一样,牛逼哄哄地被人尊称为“吴总”。
也正因为他开了公司,才答应武鸣,今晚上去冠军夜总会找点麻烦。
不管怎么说,那几个都是衙内,和他们搞好了关系,今后做什么生意都有个关照。
否则的话,这样砸场子的事,哪里还轮得到吴四哥亲自上阵?
谁知就一头撞在铁板上,撞了个鼻青脸肿。
吴慵一屁股坐进大班椅里,呼呼地喘粗气,习惯性地伸手去敲自己的额头,却忘记如今脑门子都紫了,刚一碰到,就痛得大叫一声,猝不及防之下,差点连眼泪都飙了出来。
“我日尼玛!”
吴慵只觉得一股怨气无处发泄,重重一掌排在大班桌上,却又差点将自己的巴掌拍肿。
什么世道!
“不行!不能就特玛这么算了!”
吴慵哼哼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开电话号码本,随即抓住了桌面上的座机,开始往外拨号。
世纪之初,手机话费贵得要死,多数人还是习惯用座机打电话。
由此可见,不管吴慵装得多像个老板,内心深处也还是个屌丝,这种屌丝心性,绝非一朝一夕能够改变得了的。
第一个电话拨打的,也是手机。
“喂,卷毛?是我,四哥……对!你现在马上叫几个弟兄,到我办公室内,记得带上家伙……对!咱们今晚上有活要干!”
第二个电话拨打的是座机,毕竟不是每个烂仔,都买得起用得起手机的,家里有个座机的,都算很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