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会做孟婆汤,但最主要的材料只有通过冥府才能拿到。能做是能做,就是汤里少了一味材料。虽然药效大打折扣,不似孟婆汤那般可以忘掉所有,但却能让鬼们忘记十几二十年。效果过了,就会再次来这里购买。
还有在前头那个摊子,卖的就是一些骨灰。冥界的鬼独爱惨白的脸色,有些鬼就会用骨灰擦脸。骨灰这东西可不好搞,去一趟人间就有可能被鬼差们抓到。所以这东西在鬼市,还是十分紧俏的。
看了一圈,妘绯烟感觉这里虽然古怪,时不时还能看到些惊悚的东西,但还好,不会太吓人。红衣说,有些吓人的商品和鬼怪最近一段时间都不让入鬼市,就是怕吓着妘绯烟。
两人又走了些许时候,走至鬼市尽头时,一个黑袍人映入眼帘。黑袍人盘腿坐在地上,因为他挡着面貌,还低着头,所以也分不清是男是女,是老是少。
走近一看,黑袍人前头铺着一块空荡荡的破烂布料。看似是在摆摊,实则这布上什么都没有。
妘绯烟有些好奇了,开口问道:“你在卖什么东西?”
黑袍人闻言,身子动了动,伸出两只手来。妘绯烟定睛一看,瞬间就倒吸了一口冷气。这黑袍人的手指十个里居然缺了七个,看伤口的新旧,应该是不同时期受的伤。
“现在就剩下两个小拇指,一个中指。姑娘,你要买哪个?小拇指三百年修为,中指一千年修为。”
听声音,应该是个年迈的老者。
“卖……卖手指?”妘绯烟惊的说话都不利索。
这时,红衣在旁淡淡开口道:“万鬼窟许多鬼有吃人的癖好,有些修为高的会冒险去人间,有些修为低的也只能来鬼市买。他们本身就不是精于修炼之人,所以根本不在乎修为,只要能满足口欲多少他们都愿意。而手指头,就是那些鬼最爱吃的。只不过这老头皮糙肉厚,有些鬼嫌他硌牙,也不怪他生意惨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