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页

那本书下面,压着一个薄薄的速写本。

自从看了江颂的朋友圈,阮眠就猜测他会画画的,还画的挺不错,虽然偷偷翻别人的画本不太好……但他就看一小眼,能跟自己分个胜负就好。

不翻不知道,一翻吓一跳。

江颂这个人从小养尊处优,没想到还有一双发掘生活的眼睛。

他画的很多是些市井角落,破败的房屋,卖菜的小摊小贩,甚至还有拉板车的骡子,也不知道都是在哪遇见的,和他的个人形象极其脱节。

他这种人不可能在大街上拿个小本本写生,那么要么就是拍照记录,要么就是画面记忆感极好。

又往后翻了几页,阮眠突然一怔。

画上的场景十分模糊,细碎线条组成的雨水充斥画面,隐约能从建筑上的小十字分辨出是在医院。

一个男人站在雨中裹着外套,顶着一头浇趴在脸上的乱发,小心翼翼的护着怀里揣着的三个小狗脑袋。

人物速写的精髓是动态和神韵,而非细节,男人的五官轮廓只寥寥勾了几笔,唯独一双眼睛描绘的格外细腻传神,就连睫毛上沾染的水珠,都有一种垂垂欲坠之感。

作为正主,阮眠一眼就认了出来。

阮眠,“……”

卧槽,这根本就是个人型照相机……

“阮设计有什么要指点一下的地方吗?”

阮眠看的太投入,连江颂什么时候出来的都没发现,手忙脚乱的合上本子,挤出一抹尴尬的笑容,“不好意思啊,正好看见…就没忍住翻了翻。”

江颂看起来并没有半点儿不悦,拎起江拖鞋挠了挠它下巴,“我也是随便画的,没关系。”

阮眠是正儿八经的科班出身,画画中规中矩挑不出毛病,可是相比江颂的随意不羁还真差了点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