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页

而现在我知道了。

一旦踏上去往北美的船,这基本就是有去无回生死由命了啊!

该死的伯爵!等我回到路德维希斯堡,绝对要有你好看的!

在想明白其中的关节之后,我决定保留一点体力,寻找能够直接面对军队中有身份的人的机会,以求在那时候能够有力气说出自己的名字和家世来避免厄运。

交接的日子很快就到了,在平民们的恐惧之中,有个穿着英国人军服的军官踏进了我们所在的牢房。

他就像打量着待宰的羔羊一样,巡视过一遍之后,很熟练地对强盗头子说:“两个太老了,一个太小了,剩下的都很瘦,最多二十塔勒一个。”

“这也太少了吧,我费了这么大的力气才凑齐了这么多人,单是供他们吃穿一天就要一个塔勒了呢!四十塔勒一个,一共一千塔勒。”

不知道是哪来的力气,我扑到门边,对那个军官大喊:“我是路德维希斯堡的路德维希··弗朗凯蒙·埃德蒙子爵,是有身份的贵族,只要你把我送回路德维希斯堡,我给你一万塔勒!”

军官先是愣住,然后用一种很诧异的眼神打量着我,好一会,他转头向强盗头子,说出了让我如坠冰窖的话:“肤色很白嘛,仔细看能看到蓝色的血管呢,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弗朗凯蒙?”

强盗头子以一种满不在乎的态度耸了耸肩。

“就是他了,你也知道的,我们那位风流得过了头的公爵大人有很多很多很多个私生子……多到他自己也数不清的那种。这个的母亲据说曾经是个面粉商的女儿,天天幻想着自己能被称为某某伯爵夫人,孩子生下来后她就疯了,连带着她儿子也是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