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好可爱,我好喜欢。
临走前还是恋恋不舍:“明天……我送你去上班?”
“好。”
第二天一早和迟凛一起来的还有芋泥紫薯煎蛋鸡胸三明治,夏宸衍吃惊接过:“你会做饭?”
“当然会,”男人骄傲翘起尾巴:“我会的很多。”
是非常多。
第二天是飘着翠绿葱花温在保温桶里的小馄饨;
第三天是肉松芝士火腿饭团配一杯拿铁;
第四天是培根鸡蛋手抓饼。
……
夏宸衍觉得自己每天早上出门上班都像是开盲盒,永远不知道迟凛还有多少耐心和惊喜在等着他发现。
只是担忧地摸摸腹肌,被投食了大半个月,肚子上明显多了层软肉。
哎,是胖了。
蹭了人家这么多天早饭和免费通勤,投桃报李,他决定邀请男人来家吃晚饭。唯一和预想中有一点点出入的,是在厨房忙活的人不是自己,还是迟凛。
迟妈妈是个钢琴家,一双手比什么都宝贵,小迟凛很早就开始学着自己做饭。并且他也没有什么君子远庖厨的想法,在他看来,能做饭给喜欢的人吃,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更何况岚省冬天湿冷,哪怕洗菜可以用温水,他还是不能让衍衍受冻——那双玉树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是要拿来画画的。
站在厨房门口看他切菜,刀工熟练,一气呵成,灶台上煲着汤,小火慢炖,热腾腾的香气扑鼻而来,凝成氤氲薄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