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戏是冯小刚的事,保障剧组正常运转是林子轩的工作。
他把公寓楼内其他空置的房间租下来,等着从国内来的第二拨成员,一旦这些人到位,就能正式拍摄了。
他不打算搬离奥伊斯特贝小镇,因为这里的住房条件不错,关键是房租足够便宜。
按照陈青的说法,用这个价格在纽约的曼哈顿连地下室都租不起,虽然拍戏的时候要开一个多小时的车到纽约市区,不过还是很划算。
经过大半个月的接触,陈青已经融入了这个剧组。
他懂英语,会开车,善交际,不作伪,大家都是京城人,沟通起来没有障碍,他经常开车带着冯小刚四处溜达,两人的关系不错。
接下来,他还要参与慕姗姗纪录片的拍摄。
陈青熟悉纽约的华人圈子,想要拍摄真实的纪录片,要有人领路才能融入进去。
林子轩参加过几次他们举办的所谓的艺术家聚会,感觉每个人都相当颓废和暴躁。
可以说,这帮人在纽约就是非主流,融入不进纽约的主流社会,他们结识的同样是一群落魄的家伙。
要是在京城的话,这帮人就是社会底层的混子,只是披上了一层艺术家的外衣。
至少林子轩在这个圈子里没有看到什么美国的知名人物,人家都不带他们玩。
他们向往成功,却又找不到出路,向往富足的物质生活,却又赚不到钱,只能怨天尤人。
就连陈青有时候都会如此。
冯小刚有次回来挺害怕,据说陈青和他开车转悠,两人因为赌气一直开到海边,陈青还鼓动冯小刚往海里开,觉得生活特没意思,想要冒险一把。
“我当时是怯了,要不然还不知道能不能回得来。”冯小刚心有余悸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