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国家出版局规定,作家的著作稿酬是千字两块到七块,翻译稿酬是千字一块到五块,到了1980年,著作稿酬提高到千字三块到十块,翻译稿酬是两块到七块。
当时是特殊时期,这么低的稿酬情有可原,新人和著名作家的稿酬差别不大。
那时候一首歌曲或者诗歌只能拿到十几块钱的稿费。
有文艺工作者就曾感慨:我的创作居然养活不了我的艺术。
后来稿酬有过上调,不过上调的幅度不大,直到进入九十年代,搞活了经济,才让稿酬制度有所松动,一些杂志为了吸引著名作家投稿会开出高额的稿酬。
比如一位著名作家在杂志上写专栏,不问字数,每篇就能拿到三千元。
还有一位著名作家对杂志社开出了一个字五块钱的天价,一千字就是五千元,这就背离了市场规律,有点自我炒作的嫌疑了。
到了今年,国家出版局规定的著作稿酬是千字四十到一百元。
也就是说,一位作家最高只能拿到千字一百的稿酬。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杂志社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对著名作家的稿酬进行补偿,以此吸引他们来投稿,这就造成作家行业的贫富分化。
再说了,现在的作家对稿酬不怎么看重了,他们更在乎版税的收入。
一本畅销书的版税往往都有上百万,这让不少著名作家成为了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
林子轩就是如此,他现在光靠版税就能过上不错的生活。
《文艺少年》给林子轩开出了千字八十的稿酬,这和《卧虎藏龙》在《古今传奇》杂志上发表的价格相当,通俗文学要比严肃文学的稿酬低。
童话故事一般被认为是通俗文学,这部《小雪的大冒险》能拿到一两万的稿酬。
林子轩对此没什么异议,他和杂志社说了大致的写作计划,这个系列的故事一年大概会写两部,用三到四年的时间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