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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音像市场分成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租赁。

影片上映后的两个月内录像带只能租赁,音像公司和制片方采取分帐制。

再过一段时间,录像带才能上架销售,租赁和销售的录像带严禁复制。

一旦发现复制录像带或者光盘,就是犯罪,将被判刑。

华国国内盗版猖獗有几个原因。

主要是各级部门不重视,再者说,立法不够完善,没有严厉的处罚标准,犯罪成本低,盗版商不在乎。

林子轩的提案没有新内容,就是呼吁完善法律条款,增大处罚力度。

慕致远此时提醒他是因为时机到了。

华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成定局,国内对于盗版的打击力度会逐渐增大,虽说不可能一蹴而就,但这是一个好的开端。

林子轩准备联合多家影视公司和音像公司共同发起大规模的反盗版行动。

并设立反盗版基金,与文化部、电影局、新闻出版署和国家版权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好梦公司制作的大片将陆续上映。

像《英雄》、《无间道》和《小雪的大冒险》等系列电影,都是有可能拿到高票房的影片,不能因为盗版导致票房惨淡。

《我的野蛮女友》即将上映,林子轩打算试一试。

好梦公司和其他影视公司达成了合作协议,他们在各大城市都有社会关系。

林子轩出资金,利用他们的关系,和执法部门合作,清扫市面上的盗版光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