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约翰·亨特拉尔,给我清醒过来!”
一双手狠狠的握在一起,条条青筋高高鼓起,约翰的目光急剧闪烁着,在脑海中拼命地告诫自己:“你要明白,对于医学来说,这虽然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但是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你是重生者,拥有着数之不尽的机会,完全可以成为最好的投资者,过上富足而悠闲的生活!为什么还要去想做一个收入微薄的医师,用着这个时代简陋落后的器械,去接触那些身上随时带有致命细菌的病人呢?”
自然历史博物馆的小礼堂之中,台上的布尔热瓦先生慷慨激昂,向人们传播着他的科学信仰,而台下的人们或认真、或不屑的听着对他们来说好似遥远无比的科学发现。
谁也没有注意到,在礼堂的最后一排,有一个年轻的少年眼神忽明忽暗,表情挣扎纠结,陷入了重生后前所未有的沉思之中……
第一章 爱迪生的信
不知不觉,已经是三月份了。
三月的纽约,白天已经彻底暖和了起来,只不过早晚还是比较凉,一直到月底的时候才算是好转了起来。
“三月的最后一天了。”
早上起床算了算日期之后,约翰不由得感叹了一声。
来到纽约已经三个多月了,他已经渐渐习惯了现在的生活,和外祖父维持着平平淡淡的关系,每周上五天烦心的课程,周末偶尔的出去散散心,和朋友们一起聊聊天,体验一下一百多年前的上流社会娱乐活动。
是的,一个月里约翰又认识了两位新朋友。
一个叫冯克·孟德斯,英国后裔,家里是开纺织厂的富二代,生性张扬好胜;一个叫杰克·拉斐尔,意大利后裔,家里在纽约开了三家档次不低的酒店。两个朋友是通过约书亚的介绍而认识的,年龄也都在二十多岁,本来对约翰这个小屁孩儿是很不感冒的,但是通过两次周末的聚会之后很快就改变了态度。
谁也不敢把约翰当一个少年看待了。
洗漱完毕下楼看到正在读报纸的外祖父后,约翰先上去问声早安,然后正要一起去餐厅吃饭的时候,电话铃响了起来。
“这么早?”
约翰的眉头一挑,走过去接通了电话:“你好,这里是亨特拉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