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大哥,你有没有觉得,如果整张专辑12首歌,都是这种慢节奏的慵懒情歌,虽然这种风格的情歌,对于整个乐坛来说,是股新生风气,但是当听众连听12首差不多感觉的歌曲之后,你觉得,会不会出现审美疲劳?”颜夕看着岳仑的眼睛,笑眯眯地说道。
而岳仑的反应,也是和当时叶寒把这个观点第一次告诉颜夕时,颜夕的反应一样,眨了眨眼,说道:“专辑的风格一旦确定之后,肯定是要围绕这个风格而来。难不成,你的意思是最后一首歌,还得来首节奏快一点的快歌?”
颜夕不可置否地点了点头,说道:“对啊,当然是得来一首能盘活整张专辑的快歌了,越欢快越好,就像是一条鲶鱼,要搅乱原本的那种平静。这样其它十一首歌,才会发挥出更大的魅力。而那条鲶鱼,也会变得熠熠生辉。”
尽管颜夕的这番话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作为一名知名的音乐人,岳仑最终还是摇了摇头,说道:“你这个想法太冒险了,绝对不能这么做。”
见岳仑如此坚定地反对,颜夕不由得鼓了鼓嘴,然后说道:“岳大哥,我敢保证,你听了我带来的这首新歌之后,一定会激动地把你面前这瓶清酒,全部喝完。”
“我不信,上次叶老板那首《离夜》和《夕阳的颜色》,虽然让我很是震惊,但我也不至于那么激动。而且,你现在手里这首歌,应该还是叶老板写的吧?”岳仑问道。
颜夕点点头,说道:“当然咯,我的猪脑子,可写不出这样的歌来。”
其实,听到真的是叶寒写的歌,岳仑的心中,的确闪过了一丝浓浓的期待,然后拿过耳麦,说道:“叶老板的歌还是挺让人期待的,那这样吧,我先听听再说。”
“好嘞。”说完,颜夕就摁下了播放键。
而且,仅仅就出来三个音,岳仑就不由得惊喜地看了眼颜夕,说道:“这音乐很俏皮啊!”
“当然啦。”颜夕吐了吐舌头,对叶寒的这首歌,自然也是充满了自信。
左边右边东边西边;我在原地画着圈圈;你说他说大家都说;只有我想当个哑巴……
在听主歌部分的时候,岳仑只是觉得这种俏皮却又懒懒的快歌,给人的感觉确实还不一样,挺新奇。
但并没有达到让岳仑惊讶的程度。
我是一只小母象;气得我牙痒却被拔了;我是一只小母象;从不说谎却鼻子很长……
然而,当听到这一段的时候,岳仑忍不住张开了嘴巴,表情也是有些变得惊喜,还不由得朝颜夕,举了个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