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达不到轻伤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理。警官,我说的对吗?”
法律条文,麦小余张口就来,熟稔的口吻,警察有点发懵。
麦小余继续说道:“所以说你也不用吓唬我,判我几年你说了不算。就算法院判我坐牢,最多也只有三年。”
女警见不得他张狂,敲打道:“看来我们小瞧你了,你还是个惯犯,案底挺厚吧?”
“惯犯?呵呵,你还真说对了!”
麦小余弹飞烟头,挺直腰板,凛然开口。
三年前,我因聚众滋事,带头冲击国家机关,违反治安法,被治安拘留六十七天!
拘留期间,我同时殴打同监犯人一十三名,三根肋骨断裂,而他们最轻的也是手脚骨折!
我的案底有多厚,你去查查呗。
我勒个去!
两名警察不淡定了。
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十五天,拘留六十七天……超期拘留?
还有同时殴打十三名同监犯人……那是同监犯人一起殴打你吧?
听他的意思,他还打赢了?
这个嫌犯不简单……
男警不信邪,关掉监视器,示意女警先出去,打算给麦小余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