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龄童失足落入深水池塘,上百人围观竟无人施救。”
“女孩公厕内被拾荒男子强奸,40余人围观无人制止。”
“歹徒当街打死在校大学生,看客众多却无人相救。”
……
此类新闻时常可见,看得人愤怒,看得人寒心。
社会需要正能量,呼唤正能量。
为了弘扬正能量,媒体也经常会从正面报道一些公民见义勇为的事迹,可是见义勇为的结局未必美好,流血又流泪的英雄不是一个两个。
“保安为救跳河女牺牲,获救女反问谁让他救我。”
“23岁青年踢伤色狼,救下被纠缠女子反遭刑拘。”
“扶老人遭巨额索赔,为证清白跳河自杀。”
“被盗者冷眼旁观骑车走人,见义勇为者受伤又寒心。”
……
诸如此类新闻,也经常会被媒体广泛报道,为受伤乃至牺牲的英雄发声呐喊的同时,亦是拷问公众的道德良心。
见义勇为遭遇的尴尬,不是什么新鲜事儿,早已引发社会关注,引起法律界人士探讨。
见义勇为定性难,个案补偿标准不一致,见义勇为者的流血又流泪,获救者的冷漠与英雄减少的关系等等,都曾经是公众关注、舆论热议的话题。
呼吁建立国家补偿和鼓励制度的声音一直存在,各级政府也在积极努力制定相关制度,可是争论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