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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龄童失足落入深水池塘,上百人围观竟无人施救。”

“女孩公厕内被拾荒男子强奸,40余人围观无人制止。”

“歹徒当街打死在校大学生,看客众多却无人相救。”

……

此类新闻时常可见,看得人愤怒,看得人寒心。

社会需要正能量,呼唤正能量。

为了弘扬正能量,媒体也经常会从正面报道一些公民见义勇为的事迹,可是见义勇为的结局未必美好,流血又流泪的英雄不是一个两个。

“保安为救跳河女牺牲,获救女反问谁让他救我。”

“23岁青年踢伤色狼,救下被纠缠女子反遭刑拘。”

“扶老人遭巨额索赔,为证清白跳河自杀。”

“被盗者冷眼旁观骑车走人,见义勇为者受伤又寒心。”

……

诸如此类新闻,也经常会被媒体广泛报道,为受伤乃至牺牲的英雄发声呐喊的同时,亦是拷问公众的道德良心。

见义勇为遭遇的尴尬,不是什么新鲜事儿,早已引发社会关注,引起法律界人士探讨。

见义勇为定性难,个案补偿标准不一致,见义勇为者的流血又流泪,获救者的冷漠与英雄减少的关系等等,都曾经是公众关注、舆论热议的话题。

呼吁建立国家补偿和鼓励制度的声音一直存在,各级政府也在积极努力制定相关制度,可是争论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