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忘不了他们的笑。

也忘不了生死线上她狼狈不堪的身影。

那是和平的国度中的人们,永远想不到的惨烈和可怕。只是电视或者网络媒体报道出来的信息,是远远无法陈述那些火焰燃烧飞舞的场景。

白晓笙在当年决定出国走向这条路的时候,也想不到那样的日子会这么的痛苦而又可怕。

她想起那些雇佣她的英国军火商,她想起每一挺擦的油光发亮的机枪,她想起很多很多,都是那些年过的惨不忍睹的日子。

白晓笙当年早就想过走,但有些东西却是奇异的让人放不下。

歌曲里面的词藻并不华丽,远远比不上这个年代当红明星的狂野不羁,随着黄毛少女的歌唱,非常的纯真和质朴的乐曲慢慢的延伸开来。

白晓笙迷失了,她迷失在这样的春天里。

老兵永不死,只是渐凋零。

《春天里》是特别沧桑的歌谣,没有跌宕起伏的生活经历的人,是唱不出那个意境的,但即使唱的应该说是非常好听的白晓笙,却并没有吸引其他人的注意。

除了文艺大叔那一脸惊为天人的表情外,大部分路过的行人,都仅仅露出个好奇的表情就走开了。只有一些小年轻,零零散散的站在旁边听,不时还交头接耳一番。

甚至有几个年轻男生,眼神更是直勾勾的看着白晓笙修长白皙的脖颈,一看就不是冲着歌曲来的。

这并不是说明白晓笙歌唱的不好,她这具身体的嗓音和乐感是非常好的,再加上本身的感情流露,可以说是远远超乎常人。即使比起皮裤汪的原唱,也不妨多让,甚至还有超过。

可这毕竟不是原本时空的中国,这是个1995年后都无法升起文艺新星的华国,这里的普罗大众,和原本时空的审美观完全不同。

不过白晓笙并没有疑惑这些的时间,她在歌曲唱罢之后,就把吉他还给了还在惊讶的大叔手里,然后整个人则是非常艰难而缓慢的半蹲了下来。

她额头和手背的青筋不自觉的鼓了起来,在雪白的肌肤上如同一条条蜿蜒扭动的细蛇,她的双眼在一瞬间密布了血红的丝线,口里无意识的发出“嗬嗬”的喘息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