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错问:“你在做什么?”
苍白少年想了想,把声音变得更低,说:“我在找妈妈。”
滕错没有听懂,少年说:“我妈妈在这里,我要找到她。”他注视着滕错,“她和你长得有点像。”
“哦,”滕错的手写过“安”字,他说,“祝你好运。”
少年很有礼貌,说:“谢谢。”
滕错轻轻地笑了两声,他几乎已经确定自己是在和幻觉对话,于是他回头,再次面向墙壁,把那里的五个字涂得更加粗重。苍白少年没有再说话,他真的像是滕错的心魔,忽然出现,帮他解决问题,再悄无声息地消失。
血变得有沉甸甸的重量,他在最绝望的时候写出这两个名字,靠着它们铭记初心,撑至黎明。他不能把它们就这样留在这里,于是写几遍就用更多的鲜血盖住,再换个地方继续写,写到厚重时就再次抹去。
到最后他的十根手指都已经挤不出血,滕错把指尖含进嘴里,尝到了自己的鲜血。他喉间微动,像是咽下了这两个名字背后所代表的一切。
在滕错的生命里,有很多时机、事件和人都可以杀了他,但它们都没能成功。滕错还活着,他知道生命的确切和无力,但他选择向前看,带着对自身力量和价值的迫切热望。
他在井底待了十天,被接出来的时候面孔白得像是经久不朽的尸体。然而他在抬头时露出了晶亮的眼,妖气依旧翻腾其中,搅动起来自渊洞的波涛。
时隔一年,夏日狂躁的风再次吹散海浪纯白的泡沫,子弹划过半空,击中了目标。目标应声倒地,开枪的人不依不饶,像是戏耍猎物一样,又补了两枪。
年轻人愉悦地笑起来,把狙击枪从树杈上收回来,转身从树上跳了下来。他嘴里叼着颗棒棒糖,一手抓着枪,一手还抱着一个刚摘的椰子。
他的头发散下来,已经到了腰线的位置,在微微转动脸庞的时候露出侧脸媚丽的曲线和冰覆雪裹犹不及的皮肤。他无比耀眼,饱满的嘴唇含着粉红色的糖果,哪怕只是简单的目视前方,也让人在一眼间产生欲望。
如果不是他紧身的t恤,他绝对会被误认为成女孩。
被他击中的人在地上缓劲儿,费力地脱下防弹衣。滕错把枪放下,垂眼笑着看她。
“最后一场,你输了。”滕错把糖从嘴里拿出来,“酷姐哦,蓝蝶。”
蓝蝶拎着防弹衣起身,把子弹从上面取下来,冷漠地瞥了滕错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