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衫上的宝石袖扣一闪而过,蓝色蝴蝶的翅膀尖端又深又狠地破开血肉,在庞叔的下颚划出了一道口子。蓝与红交相辉映,竟然像极了警笛,尘先生垂指触摸到了那里的鲜血,面容狰狞起来。
“尘先生,今天你跑不掉的。”谭燕晓给够了他反应的时间,说。
“我不打算跑,”尘先生骤然笑出声,“但也不打算投降。”
“你对上的是中国边防警察,”谭燕晓沉了嗓音,说话时犹如淬了冰,“你应该知道,在这样的战斗力面前你根本没有胜算。不如放下武器,立刻停止一切抵抗。”
别的不说,就以尘先生的制\毒和贩\毒量来说,他连死缓的可能都没有。这一点双方都心知肚明,所以谭燕晓甚至没说“争取宽大处理或者减刑”这样的话。
尘先生摩挲着袖口,说:“谭燕晓,你是个难得的、有力的对手。”
沉默片刻,谭燕晓说:“我的荣幸,彼此彼此。”
这话不是假的,尘先生在逾方市完全脱离出他的师父开始单干的时候,恰好是谭燕晓从部队调到公安的时候。两个人在交手的期间见证了对方事业上的崛起,在不断的追逐和战斗里消磨了仇恨,成为最了解彼此的陌生人。
“所以,”尘先生叹息一声,说,“能在死前和你正面较量一场,然后和你一起去死,我也很荣幸。”
这就是拒绝投降,要拼个你死我活的意思。谭燕晓所在的车在队伍后方,打了个手势,身边的戴盛民心领神会。几秒钟后,戴着耳返的小队指挥官收到命令,手持盾牌的士兵逐渐收拢包围圈,双方的弓弦都绷到了极限。
“你当然宁愿死在这里,”谭燕晓同时对着电话说,“ 你可以一了百了,那么尘忠呢?”
苍白的指尖在袖扣的边沿抵出了血痕,尘先生问:“他在你那里?”
谭燕晓温婉地说:“没错。”
双方都陷进了沉默,尘先生低着头,手指一直没有离开袖扣。蓝宝石被打磨成很小巧的蝴蝶形状,振翅间带出拖长的银色珠链,那是它的触角和鳞状细毛。尘先生透过它看到了那个年轻的女孩,那是已经逝去的生命,也是尘先生自诩最了解的人。
他就这么垂着头,对谭燕晓说:“你从鸵鸟手里劫出了我儿子,我要感谢你。”
谭燕晓安静片刻,说:“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