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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考虑到擎天本身就有10的保底技术份额,其实索尼和飞利浦的技术实力还远在擎天之上。

但同样换个思路,再考虑到擎天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企业,从成立到现在还不到四年的时间,连艾伯特都无法用上面那条理由来安慰自己。

毕竟他们这些企业研究动态图像的时候,擎天还不存在,甚至闹不好连方辰都在上小学。

所以,这依旧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失败。

不过最惨的还是东芝,雅马哈这些本来份额就不多企业,本来他们这十几家还能占据个40,平均每家能分个2,3左右。

可擎天插这一杠子后,擎天,索尼,飞利浦三家的专利份额直接飙升到了736,他们的专利份额直接被砍掉了将近40,都快腰斩了。

这代表着他们以后要是做影碟机的话,收到的专利费不但要比之前少,他们需要支付的专利费也比之前多的多,简直就是双重暴击。

不过再想到,即便强如索尼和飞利浦这样,号称光盘发明者的存在,也要老老实实的给擎天交专利费,他们也就释然。

对了,除此之外,他们还需要向擎天缴纳影碟机售价1——15左右的影碟机专利授权费。

低档的少交一点,高档的多交一点。

按照他们之前预计的影碟机售价,估计他们每台影碟机都需要向擎天缴纳50块钱到100块华夏币的专利费。

如果影碟机的市场真能做到一年一千万的话,预计擎天仅仅每年从他们身上收取的专利费就能高达七八亿。

要知道这些钱,可是擎天躺那也能收到的钱,简直跟白捡的一样。

至于动态图像压缩传输技术的国际标准,其中专利费的收取,也没之前想象的那么多,每家每台一百块钱。

也就是说,不管擎天还是索尼,飞利浦,只要生产一台影碟机,就需要交纳一百块钱的专利费。

然后这一百块钱,再按照各自所占据的专利份额来分配。

也就是说,所有人只要生产一台影碟机,擎天就能固定从中间分到253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