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模仿能力很强。”陆雪臻往嘴里送了一块猪排肉,眼睛盯着李橙的盘子,里面装着切得同样整整齐齐的小块。
“谢谢。”李橙下意识的挠挠自己的鼻子,类似的动作已经被陆雪臻捕捉到好几次。人在不经意间露出的小动作总是最难改掉,也是最难掩饰的,他明白李橙这是在害羞。
养好了病,李橙也离开了。在送走李橙的好几天里,陆雪臻都适应不过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刷牙,一个人看电视,这间房自从沾染了第二个人的气息,便不再适合一个人居住了。
他当然舍不得,把李橙送回学校的那一天,他少见的伤感了一回,那种患得患失的感觉如洪水一般迅速填满心头。
小的时候,他怕失去他的妈妈。做学生的时候,父亲再婚,因惧怕自己被家庭抛弃,所以在学业上加倍努力,可苦苦挣扎到成年,却发现自己失去的是一切。
他是多余的,没人在乎他。他恨陆振华,因为他,自己失去了母亲,失去了美满的家庭,失去了生存的斗志,丢掉了所有美好的幻想,沦为了陆拓的一枚棋子。
遇到李橙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意外,他格外珍惜着两人相处的时间,恨不得一天当成两天过。
这个人是与众不同的,他既单纯又美好,是自己周身这摊污浊浑水中的一股清流,甘甜而又清醇。
他会在乎自己,他会模仿自己的样子,他能看出他的坏情绪,然后轻而易举便攻破了他的心防。所以自己不能放开他,既然他选择来到自己身边,也就不算是一种强迫。
李橙是茫茫沧海中的一根浮木,抱紧他说不定就可以找到岸边了。
第14章 返乡
【朱凯,给我订张去温哥华的机票,最好是晚上。】
李橙简单收拾了一些行李,从学校出发,开始了他的长征之旅。他把电脑留在了陆雪臻那里,又在陆雪臻的小图书馆里借了几本书,准备拿到上山去看。至于衣服什么的他只带了换洗的必需品,毕竟他只打算住一个星期。
坐大巴来到县城的加油站服务区时已经是上午十一点了。因为山上交通闭塞,他搭了一辆村民的火三轮,晃晃悠悠的往山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