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一个a市会画画的陌生小孩。
我的人生空白得像一张白纸,可以涂抹成任何他想要的颜色。
我觉得才又了解边黎一些,才刚刚觉得他那么爱我,我太不懂事,等着我的是一大碗的蜂蜜,我赤身裸体,满心欢喜地迎接上去,结果是裹满刀片的轴承。
“放那里吧,一会儿我还要出去。”
这句话他以前也经常说,我会缠着求着让他吃下去,他会笑着跟我磨一会儿,慢腾腾吃下去。
现在我不确定这样做,他还接受吗?
终昌不会这样做吧!
我要怎么做?
等回过神,我已经走到门边。
我回头看着边黎,他坐在光影里,美得像神明,我问他,“边黎,我算什么?”
这段感情里,我算什么?
你实施复仇的工具,挡箭牌,转移目标的漂亮野狗,还是替身?
他看着我,“你觉得呢?”
我不敢再问,仓皇离开。
也不敢去季太太家,想起那个续租三年,很久很久没回去过的公寓。
房间落满灰,卧室里放着那副海妖,揭开白布,华丽危险的黑色海妖沉默地注视着我,他的臂弯里有一尾银色的小鱼儿,亮片色。
我找到几支遗落的画笔,想把小鱼放回大海,手抖了很久,都狠不下心。
最后我放弃,在边黎的这个故事里,鱼儿最终迷茫地游向大海。
它不清楚自己刚经历一样怎样的厮杀而侥幸地幸存下来,它不是被海妖护下来,只是碰巧游进海妖的臂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