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裴让他回国,他自己也是有点想回去的,在异国他乡待着的滋味确实不好受。可既然是沈浔想让他再留一下,那他就想办法再留一下吧。
彼此让步,冰破了,两个人吊着的心也放下来。一个愿意追,一个愿意留,就好像当初的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一样,一切都恰到好处。
这后半顿饭吃得放松多了,沈浔开始说一些自己的事情,大学的趣事,最近创作的难题等等。他们心里那根紧绷震颤的弦松弛下来,一点一点地,填补空缺,再绘出一个活生生的彼此来。
天晚些,沈浔送时隐坐地铁回去。车被自己职员收了,老板突然下凡坐坐地铁,却也乐在其中。空气咸而潮湿,这里的夏天难得下雨,一下起雨来,竟然有一点中国南方小城的味道,他们好像一下回到了过去。
时隐走在前面,沈浔隔着三五步的距离跟在他身后,默默地不说话。三五步不亲密,留给彼此空间,不远不近。
等地铁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太多的话,静静站着。
“我后天去佛罗伦萨。”沈浔说,“最后一场展子,还得麻烦你。”
“不会。”时隐觉得他太客气了,但好歹语气里没什么敌意,也没有阴阳怪气,他大概是习惯了这么说。
“其实你意大利语说得真的很好。”沈浔说,“我在这儿好多年了,你听上去很像当地人。我那天见到你,差点没敢认。”
“你可能只见过我小时候在街上打架的样子。”时隐笑了笑,“人靠衣装,我内里还是很虚,主要靠衣服撑着。”
他心里压抑着欣喜,像是木柴底下闷着的炉火,暖哄热烈,烧得噼啪响。原来那天沈浔不是没认出他,只是不敢认而已。
一般人久别重逢,见面彼此对视一眼,都要欣喜若狂打个招呼,再不济也要挤出一个灿烂的笑脸,不熟装熟。不敢认,只能说明他们对彼此都太不一样了,如此深刻,以至于让人看一眼就作痛,就头脑空白,什么社交礼仪忘得干干净净,连装都不会装了。
他想起沈浔养的那只猫,“混蛋”,这名字明摆着就是骂他。可是这些年,是那小“混蛋”一直替他陪着沈浔。谁会乐意花大价钱养一只猫来给自己添堵?
时隐突然意识到,也许沈浔并不是他表面上这个恨他讨厌他、要划清界限的样子,他对他是不是还有一点点的余情未了呢?
他转过头去,正好对上沈浔的眼睛。那人的目光好深好深,幽幽的,像藏着一把绿火。
时隐心跳扑通,胸膛深浅起伏。
沈浔,你还想要我,对不对?
地铁来了,哗啦破开空气,风鼓动着衣襟。伴随刺耳警报,地铁门开了,时隐顺了顺头发,说:“我走了。”
沈浔沉闷点头。
时隐转身上去。他指头死死拉着扶手,指尖掐白。在门内对望了一眼,他喉头滑动了一下,只听到自己的呼吸声。